投诉行业 |
建材家装 | 投诉品牌 |
绿地瀛洲名邸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陈女士 | |
投诉诉求 |
同意给我们退房,并把钱款退还给我们 |
投诉详情:
2015年5月初,我购买了位于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乔松路799弄80号***室的一套复合式现房(总价人民币252万),同年7月付款至132万时发现该房屋漏水严重,房屋内墙发生霉变,墙面脱落(照片证据)。
经过调查,该房本是一套被退的房子。绿地后来派施工队对房屋进行了防水维修,但是进过我们询问工人,才得知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修补,最多维持1到2年(照片和录音证据),然而绿地给我们的保修也就5年,也就是说往后的这套房子每2、3年就要进行一次防水维修,大大影响了我们未来的居住。后我打电话给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与绿地沟通后指派崇明地区绿地宝岛置业有限公司内的项目经理高经理处理该事,高经理称同意退房,但需要三个月的时间,遂于2015年8月19日我书面提出退房申请。
2015年9月底我又致电高总询问该房被退一事的进展,高总称正在办理中,要到2015年11月钱款才会退还给我们。2015年11月初,我再次与绿地的高经理进行沟通时,高经理称绿地内部人事发生变动,退房时间需要延迟。当地消协又打电话过去协商希望绿地尽快解决此事,但是绿地态度嚣张,不理消协。后来我再次去沟通的时候,相关负责人又说公司不同意退房一事。对此事也是能拖就拖。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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