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建材家装 | 投诉品牌 |
佛山市金九方陶瓷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裴先生 | |
投诉诉求 |
补偿损失3500元 |
投诉详情:
2017年在佛山市金九方陶瓷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9-fang.com/查询到有需要的连锁瓦,型号为FG8801 玫瑰红,尺寸:300*400mm。后签订合同付款后发货,到货产品的实际尺寸为280mm*395mm,与其标注产品规格不符,按照GBT21149-2007烧结瓦国家标准第5.1条尺寸允许偏差规定,尺寸偏差超出合格品尺寸15mm,怀疑发货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并且订购的2叉也未发货,不给退款。要求解决百般抵赖,不给解决。网站宣称营销公司和生产基地均位于广东,但产品发货地为湖北。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