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淘宝网投诉 | 投诉品牌 |
淘宝-卡越行车记录仪 |
投诉地区 |
四川省 -- 雅安市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货以退,请退款 |
投诉详情:
2015年6月,我在淘宝购买了一台行车记录仪,花费965元,订单编号1077124412568932。用了3个多月,机器就坏了。多次联系卖家,但卖家一直不理。后又多次联系淘宝,卖家才让把机器退回,(因为在半年以内,)直接换新机。
我11月14日通过圆通(快递单号200270814174)将行车记录仪返回卖家,卖家11月19日收到货。之后我一直联系卖家,但卖家一直以厂家还在检测为由,拒绝发货。我又多次联系淘宝,并在淘宝进行报案。但淘宝以超过90天维权期,拒绝解决,让我自己联系卖家自己解决,后再联系更就连回信息都没有了,并且从未对我电话联系。
我购买的这款卡越行车记录仪质保3年,超过90天的维权,淘宝岂能就不管,这完全是对我们消费者的伤害。也正式这种不作为,才让那些商家可以超过维权期以后就不在尊重消费者权益(包括保修不理睬,甚至收到返货后继续不理睬,不发货)。淘宝作为销售平台,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保护,让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获得应有的售后服务,而淘宝这种推诿,不作为,严重伤害到消费者的权益。我请求帮助,令淘宝退回我965元购物款。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