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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直播:淘宝预定酒店无法入住,卖家不承担责任,淘宝纵容否决投诉

2017-03-13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淘宝网投诉
投诉品牌
淘宝网及商家
投诉地区
浙江省 -- 杭州市
投诉人
宋女士
投诉诉求
淘宝对商家行为进行处罚,向买家道歉并赔偿买家额外损失


投诉详情:
        2月25日-3月1日,本人与男友第一次去香港玩,在确定机票时间后想提前订好酒店,既能保证旅途的正常开展也能定到经济实惠的房间,于是了解香港住宿后,2月7日在淘宝上找到一家以积分代订酒店的网店 ,虽然4钻等级,但标着8年老店,于是与卖家沟通后,订的是卖家推荐的位于尖沙咀的香港金域假日酒店4晚为2880元(订单号:3091801887150250, (该商品在投诉后,商家就立即下架了)商品页面上完全没提起可能存在无法入住的风险,付款后秉着谨慎处事的原则,曾多次与卖家确认是否预定成功,店家均确认!期间还几次向卖家确认何时能订到,店家回复说15号左右,直到2月25日入住,店家始终没有发货,说是预定成功,只给了我们一个订单,让我们按照他说的去入住,25日傍晚到香港后赶至酒店前台办理入住,被告知房间被取消(并不是无房而是被取消,我们事先也没有接到卖家的任何提醒),旺旺联系卖家后,卖家又给了我们另外两个订单,但都被酒店告知房间被取消。
        事发后,当场与卖家第一时间取得电话联系,但卖家的态度让我很气愤也很无奈!既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只说表示同情。傍晚5点到的香港,晚上8点还未入住,一直在跟卖家协商。长途奔波后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有落脚点,没时间吃完饭,身心俱疲。最后由于协商无果,时间也真的很迟了,只能自己想办法临时就近另找酒店入住,而此时尖沙咀同级别的酒店房源很紧张,价格也比提前预定的要高得多,因此4晚住宿总共比预定的多花了1100元。本着舒心游玩的心,没有再次联系卖家。
        在香港的几天,卖家并没有与我们联系或是表达任何歉意。回杭后就这次很不愉快的经历,本人找到了淘宝客服进行投诉。 在3月5日申请退款后(这期间订单状态始终是未发货,卖家并没有主动提出退款),向淘宝网客服投诉其不诚实不负责任的行为(在事发之后投诉之前,卖家已将商品下架),期初只是希望淘宝客服介入对这个不愉快的购物体验做一个公正决断,对卖家做出一定的惩罚。谁曾想到至此才是噩梦的开始,卖家立马来电,一味的诉苦坚决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不是我刻意找茬,是卖家一直不愿承担责任的行为及态度,让我的不满升级,于是我要求卖家将我临时订酒店额外产生的1100元费用赔偿给我。但卖家不同意,理由是酒店因当日房态问题取消订单他并不知情(但为什么三个预定的房间都有问题),所以在卖家看来这个事件的责任完全不在他。甚至无赖的说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并无发货,订单交易没有实质性发生(这算不算虚假发货?),表示所有款项买家已经全额退款不存在任何款项来往或者钱款纠纷(卖家的意思是他只负责预定,至于预定是否成功,买家是否入住,是你买家的问题,跟卖家毫无关系。所以即使住不进也活该由你买家自己承担?卖家说确实预定了,却不清楚订单状态?卖家说与酒店交涉,却没有任何有效的结果?卖家将预定酒店失败的原因始终归结于酒店方,自己却不愿承担任何责任,这不负责任的态度实在让人心寒。卖家作为当事交易方,未能在交易期间确保商品状态正常有效,并且未在无法入住后给出解决方案,既不愿意再订房也不愿承担买家临时订房产生的损失,卖家在订单生成后一直未发货,时间跨度长达一月之久(2月7日下的订单直到3月5日申请退款仍然为未发货状态),是不是就是找准了淘宝维权的漏洞,为了在出现问题后推卸责任呢?并且一出问题就将商品下架。这些行为究竟说明什么?这些问题真的不敢细想
        3月7日上午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临近中午开始,手机就持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骚扰电话,电话通话记录只能记录200个,全满的,事实上远远不止这个数!向淘宝反应情况后,淘宝给出的回复是无法证明这些是卖家所为,卖家给出的回复说:“买家百般刁难,信口雌黄,接到骚扰电话,诬陷卖家。”  还让我们拿出证据,一再强调所有预定都已生成,酒店当天因为房态问题,取消了房间,买家自行前往非本预定中的酒店进入入住(要是预定的能住,我们为什么会临时换酒店),为什么要给予赔偿,说我们钻空子,狮子大开口,信口雌黄,凭空捏造所谓的骚扰记录,把莫须有的指控强压给卖家,指责我们态度恶劣,行为卑鄙,敲诈勒索。(试想,我真的能靠这1100元赔偿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嚒?!这是因为卖家的疏忽无责才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应该由卖家来承担嚒?)
         作为受害的我,看到这些恶人先告状的说辞,更是气愤至极!我是要敲诈卖家几百万赔偿吗?作为资深淘宝买家,从来没有不良记录,各种信用分都很高,没有发生过一次淘宝纠纷,到底是谁卑劣?
        在这里我想吐槽淘宝的规则:若发生纠纷,赔偿金额为订单的5%,但最高不能超过30元,既然这样淘宝是否应该拒绝大额交易的卖家?在这次的问题上,显而易见,卖家的操作是违规的,首先,积分兑换再卖钱,等于黄牛,淘宝不禁止,还让这些不良商家如雨后春笋般的发芽,时至今日变成8年老店?是否说明该卖家已做黄牛倒卖8年之久?淘宝居然纵容8年之久?;其次,产生无效订单,却始终将我们耍的团团转;再者,回来维权协商不了骚扰后还用难堪的词汇诋毁我们,无赖的让我们拿出证据举证。如果淘宝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卖家不做出严肃的处理,那只能说明淘宝体制存在很大的问题!开淘宝店,商品出了问题,卖家居然不需负任何责任,只需全额退款就一切问题都没有了?实体店出问题还有消费者保障协会出面保障消费者权益,可淘宝出问题就完全没风险了?那淘宝就是在纵容这种不负责任开虚假店铺的人!
         最让人寒心的是淘宝方给出的答案是投诉不成立,处理方式也是踢皮球,我就想反问这种方式真的对消费者公平吗?各种关于电商平台的法律法规何时能建立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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