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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关于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的监管问题

2017-06-17
 工商部门关于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的监管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许多加油站都存在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的问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尤甚。普通柴油违法销售给机动车,造成车用柴油销售不畅,影响了油品升级减排成效,扰乱了市场秩序。《大气污染防治法》仅规定了不得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但是并没有规定该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和罚则,影响了法律的实施。下一步,建议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时予以明确。(来源中国工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