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信函寄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一处(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2.发送电子邮件至:spjgyc@shandong.cn;
3.发送传真至:0531-88592573。
附件: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1.将信函寄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一处(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2.发送电子邮件至:spjgyc@shandong.cn;
3.发送传真至:0531-88592573。
附件: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