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话:010-82261661
联系人:张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项目联系人:段艳华/大雁/吴笛/张蕊
电话:010-63348488、010-63348491、010-63348634、010-63348629
电子邮箱:dayan@citc.genertec.com.cn
帐户名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1334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5Y05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最高限价
(1)本项目为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
(2)检验样品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方案等进行判定。
(3)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工作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共5个包,除包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印发的抽查通知要求完成。
(6)承检机构应当按备案的抽查方案中的报告格式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报告应附被抽查样品的照片,所附照片应充分显示样品的标识信息等。承检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承检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相关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及方法等要求见相关章节);
(四)投标人在2017年度质检总局组织的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中未被评价为Ⅲ类或Ⅳ类;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七)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中国通用招标网》。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9:00时到2018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
(3)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zjcj.infosyss.com)(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8282210/010-68180298,联系人:王女士)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平台要求完成注册手续及缴费手续后,将电汇底单图像扫描上传。标书款发票在开标时统一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一览表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现场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时。
投标人如采用快递形式递交,请按如下信息填写:
收件人:张蕊 联系电话:010-6334863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2)除开标一览表以外的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平台(zjcj.infosyss.com)上传并保存除开标一览表之外的投标文件。上传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时前。
九、其他
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详见评标办法。
采购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话:010-82261661
联系人:张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项目联系人:段艳华/大雁/吴笛/张蕊
电话:010-63348488、010-63348491、010-63348634、010-63348629
电子邮箱:dayan@citc.genertec.com.cn
帐户名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1334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5Y05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最高限价
(1)本项目为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
(2)检验样品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方案等进行判定。
(3)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承检工作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 产品名称 | 入围家数 | 拟抽查批次数 | 承检机构数 | 投标最高限价(元/批次) | 产品检验周期(日/批次) | 整体检验工作完成周期(日) | 实施地点 |
1 | 空气净化器 | 6 | 60 | 2 | 15,830.00 | 10 | 4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烟花爆竹 | 9 | 200 | 3 | 4,000.00 | 1 | 55 | |
3 | 智能坐便器(一体机) | 9 | 80 | 3 | 13,796.70 | 20 | 50 | |
智能坐便器(分体机) | 6,674.10 | |||||||
4 | 电子门锁 | 6 | 50 | 2 | 12,700.00 | 1.5 | 45 | |
5 | 电线电缆 | 15 | 180 | 5 | 5,300.00 | 12 | 50 |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印发的抽查通知要求完成。
(6)承检机构应当按备案的抽查方案中的报告格式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报告应附被抽查样品的照片,所附照片应充分显示样品的标识信息等。承检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承检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相关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及方法等要求见相关章节);
(四)投标人在2017年度质检总局组织的检验机构分类监管考核中未被评价为Ⅲ类或Ⅳ类;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七)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中国通用招标网》。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9:00时到2018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
(3)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zjcj.infosyss.com)(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8282210/010-68180298,联系人:王女士)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平台要求完成注册手续及缴费手续后,将电汇底单图像扫描上传。标书款发票在开标时统一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一览表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现场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时。
投标人如采用快递形式递交,请按如下信息填写:
收件人:张蕊 联系电话:010-6334863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2)除开标一览表以外的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平台(zjcj.infosyss.com)上传并保存除开标一览表之外的投标文件。上传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时前。
九、其他
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详见评标办法。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