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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为何撤销这4家检测机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2018-03-14

2018年第8


国家认监委关于撤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部分领域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2017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4家指定实验室存在不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严重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撤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键检测设备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电动工具产品(CNCA-C05-01:电动工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存在关键检测设备缺失、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液体加热器产品(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灯具产品(CNCA-C10-01:照明电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三、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存在人员技术能力缺失、部分辅助检测设备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电磁灶和液体加热器产品(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四、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存在设施环境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音视频产品(CNCA-C08-01:音视频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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