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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苏州某娱乐会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案

2018-04-24

苏州某娱乐会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案

 

一、基本案情:

201524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苏州某娱乐会所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展开调查。根据举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娱乐会所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在其储物仓库内查货涉案“华芝士12年”洋酒31瓶,“皇家礼炮21年”洋酒1瓶。上述产品经商标权利人委托的专业人士鉴定,确认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根据从该娱乐会所电脑里提取的上述侵权产品的价格信息表、结账账单,计算出本案违法经营额共17760元。

二、处理结果:

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娱乐会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洋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并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娱乐会所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售的已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芝华士12年”洋酒31瓶,“皇家礼炮21年”洋酒1瓶;3、处罚款88800元,上缴国库。该娱乐会所对处罚决定不服,先后分别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提起诉讼,以该案违法经营额计算存在问题、案件当事人不存在侵权故意、侵权产品为非卖品为由,要求减免罚款金额。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仔细审议后认为该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理程序合法,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处罚决定合理,因此均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

三、入选典型案例理由:

一方面,本案是一起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洋酒成为酒类销售市场的新秀,所占市场份额逐步攀升,一些不法分子因此有机可乘,通过制造、销售山寨洋酒,从而获利。而由于KTV、娱乐会所、超市等大众消费场所是洋酒主要的销售地,所以此类场所一直是山寨洋酒横行的重灾区,消费者的“中招率”很高。因此,本案的严肃处理无疑是给此类场所经营者以警示,同时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另一方面,本案侵权商品为假冒洋酒,同时涉及食品安全,我局对该类案件的处罚力度较大。苏州某娱乐会所也因此两次提起诉讼,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维持我局决定,很大程度彰显出当前不论是行政还是司法机关,都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响应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