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复合膜袋等24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3097家企业生产的3110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6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089家企业生产的310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5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9%。
通报指出,本次抽查产品为复合膜袋、非复合膜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婴幼儿用塑料奶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杯、塑料瓶盖、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塑料菜板、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纸杯、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不锈钢真空杯、不锈钢餐厨具、铝及铝合金不粘锅、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餐具洗涤剂、一次性竹木筷等24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3097家企业生产的3110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6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3089家企业生产的310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5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9%。具体抽查结果分析如下:
——复合膜袋。抽查了26个省(区、市)603家企业生产的603批次复合膜袋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600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
——非复合膜袋。抽查了22个省(区、市)399家企业生产的400批次非复合膜袋产品,其中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抽查了22个省(区、市)181家企业生产的181批次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婴幼儿用塑料奶瓶。抽查了7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抽查了10个省的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塑料杯。抽查了6个省(市)的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塑料杯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塑料瓶盖。抽查了14个省(区、市)的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塑料瓶盖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超范围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密胺塑料餐具。抽查了13个省(区、市)的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密胺塑料餐具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抽查了19个省(区、市)的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塑料菜板。抽查了5个省(市)的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塑料菜板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抽查了16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8%。
——纸杯。抽查了20个省(区、市)155家企业生产的156批次纸杯产品,其中2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7%。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抽查了18个省(市)的179家企业生产的179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其中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8%。
——玻璃酒瓶。抽查了22个省(区、市)的149家企业生产的150个批次玻璃酒瓶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
——玻璃食品瓶罐。抽查了10个省的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玻璃食品瓶罐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
——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抽查了10个省(市)的73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产品,其中1批次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74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
——不锈钢真空杯。抽查了3个省(市)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不锈钢真空杯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
——不锈钢餐厨具。抽查了6个省(市)的89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不锈钢餐厨具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铝及铝合金不粘锅。抽查了2个省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铝及铝合金不粘锅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压力锅。抽查了3个省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压力锅产品,其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0%。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抽查了7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其中1批次正在异议处理过程中。检验的79批次产品中,有2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4.2%。
——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抽查了8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其中2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6.7%。
——餐具洗涤剂。抽查了26个省(区、市)214家企业生产的221批次餐具洗涤剂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冒用厂名厂址,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20批次产品中,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9%。
——一次性竹木筷。抽查了13个省(区、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
通报称,本次跟踪抽查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86家,有16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70家企业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通报强调,对于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纸杯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