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5日公布2019年浙江省空气净化器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台州中黄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KJF-604型号空气净化器被检不合格。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空气净化器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宁波、绍兴、杭州等3个地区5家企业的5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1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20.00%。
抽查结果显示,台州中黄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KJF-604型号空气净化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性能特征标志(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噪声。
此外,宁波天瑞电器有限公司、友好净控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贝联电器有限公司被抽查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被检合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空气净化器的选购过程中应该注意关注产品的性能特征标志。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应查看空气净化器标称的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和噪声,从中可以看出该空气净化器具有净化何种污染物的能力和净化能力的好坏。
同时还应关注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效和噪声。相同洁净空气量的净化器,净化能效越高越省电。由于空气净化器是在长期有人工作生活的场所,要特别关注空气净化器的噪声,净化器的噪声可以查看铭牌或者说明书上标识的噪声。一般来说,洁净空气量越大的空气净化器噪声也越大,目前空气净化器噪声一般为45~70dB(A),遇到标称特别小的产品要注意产品是否有错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