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展示广大个体工商户、各级个私协会和协会工作者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激发全国个体工商户、个私协会和协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共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个协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办函字〔2019〕319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逐级评选推荐,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440名、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257个、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364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9日至13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三先’评选表彰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电话:010-82262009 / 82262011
电子邮箱:zggx1986@163.com
附件:
全国“三先”评选表彰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