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电动自行车 | 投诉品牌 |
充电器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于女士 | |
投诉诉求 |
赔偿新充电器 |
投诉详情:
随车充电器保修一年,销售人员跟我说按出厂日期算
处理结果:已对接商家核实,由于用户到店售后时未携带购车手续,无法核对购车日期,因此未协助售后。已沟通好商家以及消费者,用户带手续到店处理,购买质保期内,依照三包解决,用户表示这两天暂时没有时间,后续会带手续到店处理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