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江苏阿里山食品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南通市 | 投诉人 |
顾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 赔偿一千 |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月12日晚在南通通州区金沙大润发店购买阿里山甘草西瓜子,食用中发现食品已变质,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本人持有付款记录、商品变质照片/视频等完整证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权要求退款+10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本人已向超市现场提出合法诉求,但商家拒绝依法赔付。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责令商家:
1. 退还货款
2. 依法赔偿1000元
3. 对商家销售变质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