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东风日产投诉 | 投诉品牌 |
东风日产新奇骏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先生 | |
投诉诉求 |
在无安全保证的前提下,要求换同款新车 |
投诉详情:
日产奇骏行驶中多次失去动力,存在重大安全问题要求换车。
2018年4月15日在云南省昆明东风南方三佳4S专营店购东风日产新奇骏2017款SUV一辆,5月9日行驶中出现踩油门不起作用、突然没有动力的问题.。5月24日、6月16日、8月4日,相继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同样故障,总共出现4次故障问题。4s店查修2次(5月9日、6月16日),此车在驾驶过程中已对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8月6日,我将问题车开到4S店,按照奇骏汽车三包手册中三包责任明确: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我本人要求换车。但4S店提出先要检查车子问题,在当地五华区消协的调解下,我同意4S店的意见,先检查出车子问题。同时,我向4S店提出换车要求和在车子检查期间对涉及车子给我所带来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两份书面材料。当地五华区消协调解书明确要求4S店在10个工作日内给我书面答复。
国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进行了解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很明显,此车已经存在危及我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
但到目前为止,已超过14个工作日,4S店没有给我任何书面答复。4s店售后经理电话与我联系几次,始终告知我对车子电脑系统和线速进行了更换,暂时达不到换车的条件,要我开回来继续开试,如再出现问题再处理。我提出了前提条件:要求4S店给我保证,此次修理后此个故障问题不会再出现,如再出现,无条件给我换车。但4S店不给予我书面保证。如果我再继续用此车,我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我坚决要求换换车。4S店不同意,我的车到目前仍在4S店呆着。
从8月7日向厂家投诉多次,同时车交由4S店检查,4s店说估计是节气门线路有问题,厂家8月20日才派技术人员到4S店参与检查,至今没有给我确切结果。
本车车架号:LGBM4AE46HS082669 发动机号:976025V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