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27期 总61期)》,该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罐头,水果制品等食品313批次,其中6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92%。
不合格样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茂名市方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升/瓶的方香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标示为茂名市方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升/瓶的方香压榨花生油,酸值/酸价(KOH)超标。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普宁市里湖鸿源凉果厂(分装)2016年3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罐的甘草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顺展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260克/瓶的金桔皇,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南丁水产加工场2016年1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袋的响螺片,检出亚硫酸盐。
饼干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6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310克/盒的玛咖酥性饼干,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