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的公告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现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11月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海安金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挤塑式聚苯乙烯保温板产品质量不合格,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2年6月2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不合格。
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沭阳县锦丰木业制品厂生产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产品质量不合格,由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2年6月13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不合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