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通告称,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7个大类46批次样品,其中43批为合格,3个批次为不合格。
据通告,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蒙城县庄子大道万佛大酒店经销的卤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16/05/25),检出苯甲酸;蒙城县周元西路邓亮亮熟食店经销的酱鸭(生产日期/批号2016/05/26),检出苯甲酸;亳州市潘秀华海鲜店经销的虾菇(生产日期/批号2016/05/16),镉超标。
通告中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成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通告中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为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内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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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SC1634D1060090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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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潘秀华海鲜店 |
安徽省 |
虾菇(潘秀华) |
散称 |
/ |
2016-5-16 |
镉(以Cd计)║2.0mg/kg║≤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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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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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环节熟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是餐饮环节熟肉制品。抽检依据是GB/T23586-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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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BC161634033037 |
1 |
蒙城县庄子大道万佛大酒店 |
蒙城县庄子大道 |
蒙城县庄子大道万佛大酒店 |
蒙城县庄子大道 |
卤牛肉 |
散称 |
/ |
2016-05-25 |
苯甲酸║0.12g/kg║不得检出 |
熟肉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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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抽 |
SC1634D1060192 |
BC161634033039 |
2 |
蒙城县周元西路邓亮亮熟食店 |
蒙城县周元西路10号 |
蒙城县周元西路邓亮亮熟食店 |
蒙城县周元西路10号 |
酱鸭 |
散称 |
/ |
2016-05-26 |
苯甲酸║0.32g/kg║不得检出 |
熟肉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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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抽 |
SC1634D106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