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一季度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玫瑰之约”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一季度对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温江区、崇州市、郫县等区域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从本次公布的《2016年1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生产企业名单》中发现,标称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玫瑰之约”电动自行车样品(规格:TDT12Z;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05.23),被检出“整车质量含电池”项目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被抽查检验人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1 |
电动自行车 |
崇州市崇阳玫瑰之约电动车经营部 |
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 |
玫瑰之约 |
TDT12Z |
整车质量含 电池≤55 kg (55.45kg) |
2015.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