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形式主义痕迹爬上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9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发布总局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基层执法人员认为最应该删除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一栏未做调整,仍然原样保留。广遭基层执法人员吐槽和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上证是一种形式主义体现
2019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38号文件强调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此时再将固定的日常监管人员姓名打上《食品经营许可证》就是对这一监管方式的全面否定。当前《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一栏实际沦落为一种形式,已失去了实际存在意义。本应借改革公告之际及时取消这一没有实际意义的形式主义痕迹,却只是将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号码变更,是一种懒政表现,更是形式主义思想作祟。这是相关部门长期养成的一种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的。2018年2月24日至5月23日,中央巡视组在反馈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巡视的意见中就指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出台这样的土政策、土规定未经任何形式的调研。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均发现了这一问题,2018年11月12日,新组建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 2.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度。 “在全省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证照联办”。取消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项”。
二、“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上证是不接地气,劳民伤财的“拍脑门”决策
当初决策层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加上“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一栏,本就是没有经过任何调研的“拍脑门”决策,根本经不起推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相关法律并没有将日常监管人员作为许可登记事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擅自将日常监管人员作为许可登记事项明显缺乏上位法依据,属于自我授权,理当及时终止。日常监管中经常碰到的实际问题便是: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对这个许可证该如何进行处理?不作任何改变吗?显然行不通!许可证上写着的监管人员变了,你不把原来监管人员的姓名换下来,出了事儿算谁的?人家原来的监管人员也不干啊!把监管人员姓名换成新监管人员的吗?那么怎么换,又成了问题:用涂改的方式吗?可是,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涂改吗?《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当然,我们可以辩解说,这是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涂改,我们不是食品经营者,可以涂改。这虽然勉强说得过去,但不让别人干而自己可以干的说辞,难不成要演绎新时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传奇?虽然《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可以通过签章的方式在许可证上作出变更。签章并不能将之前的姓名进行覆盖,但还是存在如何消除之前监管人员姓名痕迹的问题。重新换证吗?这似乎倒是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但赶上监管人员调整频繁,就需要频繁换证,这个成本似乎不低。最为关键的是,无论采取涂改的方式也好,还是采取换证的方式也罢,都回避不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许可证上要换新监管人员姓名,是执法部门到企业上门去换,还是让企业持证来执法部门换?如果是执法部门到企业上门去换,涂改方式的还好操作,拿着一支笔就能办了;但如是换证方式,需要搬着相关设备去企业,这似乎操作起来困难不小。如果是让企业持证来执法部门换,那么等于在企业的法定义务之外行政机关又为企业擅自增设了义务,那么企业为此付出的时间成本、往返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三、期待总局以解决“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上证问题改进自身作风
2018年11月1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抓改革落实上下更大气力,关键是找准问题、抓住问题、解决问题。既要关注整体面上改革推进落实情况,也要善于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确保问题发现一个就能解决一个。地方抓落实要从全局高度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使地方改革更好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把党中央要求搞准,把存在突出问题搞准,做实改革举措,提高改革效能,切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第五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提供坚强保障。作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诚挚地期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后在出台政策法规前多调研,多征询多方意见,确保制定出的政策“接地气”,以本次《食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变更为契机,改进自身作风,为基层树立好榜样。不要再让形式主义痕迹爬进日常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