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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关于全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有关工作的通告

2020-02-25

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有关工作的

通  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高碑店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除沐浴、会展、咖啡馆、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台球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体育场馆、健身房、足浴店、美容美发、各类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等服务经营类个体工商户和农家乐、农村集贸市场继续暂停营业外,其余各类个体工商户只需提前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并作出承诺即可营业。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饭店只允许外卖配送、店面自取,采取窗口售卖等形式经营,严禁堂餐。
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前,在指定邮箱下载(邮箱gbdsjjgk@163.com,邮箱密码:gbdsjj123)或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疫情防控指南,对照自查。经自查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签订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即可营业。
三、倡导各类个体工商户店外设立导购台,不进店、不接触式经营,采用电子支付等无接触式交易。确需进店消费的,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监测体温,严格控制进店人数。未佩戴防护口罩的顾客不得进入。营业期间,要建立消毒通风记录。如发现发热人员立即报告镇办(村或居委会)、疾控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四、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产品,不得举办有奖促销等群众聚集类活动。对拒不执行复工复业有关通告的,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主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有明确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六、以上均是临时措施,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市民理解支持并相互转告。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965125
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833579
方官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751663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781022
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772638
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2766188
 
 
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