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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台】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0-03-13

  2020年3月15日
  我们将迎来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凝聚你我力量”
  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自机构改革以来
  都有哪些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吧!
  案例1
  【案情简介】2019年6月,王先生在礼县苹果体验店购买苹果手机一部,使用过程中因摄像头故障请求商家进行了第一次维修处理,之后再次发生故障后要求商家履行三包义务,遭到商家拒绝,王先生投诉至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请求解决。经市场监管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为王先生提供了免费维修。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购物票据和三包凭证,以便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维权。
  案例2
  【案情简介】2019年10月7日,消费者高先生从礼县大润发超市购物,出来时收到一张盛世和玉礼品券,称可以免费领取礼品。高先生领取礼品时被要求抽奖,他抽到一张2000元抵消券,买了价值2500的和田玉,经鉴定,此和田玉不值该价,高先生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拒绝,投诉至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请求解决。经市场监管局组织协商,经营者为高先生退货退款。
  【消费提示】玉器属于特殊商品,本身价格非专业人士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建议市民不要轻信此类“中奖折扣”,理性消费,勿贪便宜。一些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中奖后的激动心理进行打折促销。同时,消费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据,以便日后维权。
  案例3
  【案情简介】马女士在礼县香美思蛋糕坊(盐官店)订购了一份蛋糕,支付138元,到店取货时却发现商家提供的蛋糕与实际订购的不一致,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不予处理,马女士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经调解,经营者为马女士退款。
  【消费提示】在订购商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门店,并索要和留存购物票据,以便消费维权。
  案例4
  【案情简介】2019年8月22日,刘先生投诉称在网页预订礼县千友宾馆住宿,该处网页宣称有免费停车场,实际无停车场,商家承诺退款,但扣除了66元的手续费,要求全额退还遭拒。刘先生投诉至12315投诉中心请求帮助解决。经调解,经营者给予当事人全额退款。
  【消费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订购商品服务时,要通过截图或记录等方式保留订购信息,当发生实际情况与预定不符时,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