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提出,建设制造强国更多依靠中国装备、依托中国品牌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实现这三个转变,必须加快制定“中国制造”标准,倒逼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的高附加值,淘汰落后产能。制定“中国制造”标准,应积极把握以下策略。
一、必须借鉴国际经验构建新模式
制定“中国制造”标准,必须克服“中国制造”泛化、低端化、一般化的概念。事实上,一些“中国制造”并非中国人、中国企业生产,有的仅为“借地生子”,混个“中国制造”的名声而已。瑞士是世界上制造业发达国家,对“瑞士制造”制定了严格的使用标准。以“瑞士制造”手表为例,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在何为“瑞士制造”上早有条文规定:机械手表至少80%的制造价值应在瑞士完成,电子手表至少60%。此外,构造和原型应在瑞士进行,机芯方面,至少80%的构成部件的价值应在瑞士完成,电子机芯的比率为60%,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够资格说是瑞士制造。有了这样的标准保证,“瑞士制造”的品质和美誉度得到了世人认可,进而引得消费者青睐。消费者购买商品为的是放心,现在买到瑞士产的手表,人们不会对其产生疑问。正是这种严格管理使瑞士手表从十六世纪至今长兴不衰。
二、必须实现先进化系统化国际化
我国制造业要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标准整体水平不高。如2014年我国标准总数已达到万余项,采用国际标准的仅占到四成,特别是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为国际标准总数的0.5%。第二,标准体系不够合理。标准体系存在数量庞大、体系混乱、交叉重复、缺乏权威性的现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而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第三,国际化程度较低。“中国制造”标准参数与国际标准对标不够。目前仅只有四成采用国际标准,而且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活动较少,在国际标准方面缺少话语权。第四,标准创新机制不足。现在标准制定缺乏应对市场变化的活力,相对于市场需求不够,标准满足于内循环,标准化管理、激励措施、市场活力明显不足。
三、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
“中国制造”标准的制定实施、落实,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从国家层面通过立法使“中国制造”标准取得合法的地位,使其名正言顺。同时,规范各个行业使用“中国制造”标准的条件,对达不到“中国制造”标准的企业,规定期限使其逐渐退出。实施“中国制造”标准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其中不乏牺牲部分利益,放弃一些GDP,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必须完成这一步,没有法律的保护很难实现这一步。正因为需要调整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法律作用更为重要。缺少法律的保障,“中国制造”标准将是形同虚设;有了法律保障,还需要行业、企业、市场等紧密配合,特别是企业的自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以及舆论监督等,对实施“中国制造”标准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四、必须保护资源保护和科技创新
在我国成为制造业大国、世界加工厂时,面对一个实际问题,即资源浪费。对世界制造业而言,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目前,我国还处于“三流企业”生产产品的阶段,作为世界工厂的特殊身份,在生产产品时大量地耗用了资源,其中也免不了浪费资源。世界上发达国家因其专做标准,很少见在本国从事生产,即使生产,也是高精尖的高端产品。“美国制造”在全球很少出现,“日本制造”产品也越来越少,相反第三世界国家的产品却越来越多。因此,工厂对资源的使用,必须在标准制定中给予一定限制。同时,对于大力发展科创方面,在制定标准时要给予关注和重视,留有空间,而不是制定限制条件阻碍其发展。
五、必须充分运用“互联网+”的优势
积极推进“中国制造”标准的实施。“中国制造”标准从制定、推广到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力,必须借助“互联网+”优势。一方面“中国制造”标准需要吸纳全球标准并与之衔接;另一方面“中国制造”标准被国际同行认可需要媒介的助推;再一方面“中国制造”标准的推广普及及标准化管理优化,都需要“互联网+”的平台支撑,否则难以实现。“互联网+”的平台优势在于集成,将最好的技术创新成果集云数据之大成,这种平台优势在于及时性和普及率的提高,任何传播速度都无法与之媲美。同时,因其覆盖率广而大大提高了普及率;平台优势在于准确性,因其具有庞大的数据库,相对所遗失的数据较少,其准确率可以大大地获得提高;平台优势还在于信息能够及时获得更新,使标准能够得到有效更新而符合发展的要求。占据了这些优势的“互联网+”对于加快“中国制造”标准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