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首届
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的决定
鄂政发〔2021〕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拓创新、狠抓治理,涌现出了一批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全社会更好支持、参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严格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食品药品侦查支队)等10个集体、王永德等20名个人“首届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称号(获奖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坚决维护好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