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以国家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从体制创新和制度设计入手,统筹推进市、区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体系完善、运行高效、执法规范的体制机制,形成以“一张清单管权责、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协同、一个号码管服务、一个中心管检测、一顶盖帽管综合”等“七个一”为主要特点的综合执法良好局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打通管理体制“堵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全面覆盖”总体思路,在张浦镇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率先探索镇域和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农业、文化市场和城市管理领域扩面试点,最终实现3区6镇“区镇综合执法全覆盖”,并在苏州市先行先试开发区多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聚焦形成“化学融合”,在市级层面,整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机构和职能职责,在区镇层面,各区镇统一组建综合执法局,通过横向整合、纵向贯通、上下联动,基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梳理、精准赋权,梳理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综合执法机构和监管部门事权1289项,向张浦镇下放709项行政处罚权,在区镇综合执法改革中统一下放11个市级部门的674项行政处罚权。建立权限管理收放相济制度,跟踪评估下放权限承接情况,主动收回下放给张浦镇的191项行政执法权力,并于近期动态调整下放给各区镇的行政处罚权。制定“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理清区镇与市级部门在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