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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近五成烟花爆竹产品抽查不合格

2017-01-23

质检总局通报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近五成烟花爆竹产品抽查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 郭恒作) 1月22日,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由于新国标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对引燃时间等指标的要求更严,众多烟花爆竹没有通过这次抽查。

根据抽查结果,有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7%,抽查批次合格率为52.3%。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质量监督处处长吴向前说,本次抽查合格率比2015年下降了3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些新标准实施,标准要求比以前更严格,而企业标准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产品质量。

据介绍,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6个省区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和点火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等项目。

吴向前说,我们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过一个绿色环保、平安祥和的春节。

同时,他提醒消费者,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销售点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标注有“个人燃放类”产品,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在燃放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燃放说明,选择空旷、平坦、远离居民楼的地点燃放,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