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4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通告,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408513的风湿液,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1和20160302的女宝胶囊,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02的蒲地蓝消炎片,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273001的参芪五味子片。不合格项目有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 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风湿液 |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
408513 |
每瓶装250ml |
淄博市第一医院 |
卫生部药品标准第十七册WS3-B-3160-98 |
不合格 |
[含量测定]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龙湖区珠池医院) | ||||||||
女宝胶囊 |
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 |
20160301 |
每粒装0.3g |
湖南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 |
不合格 |
[检查](微生物限度) |
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
20160302 |
包头升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蒲地蓝消炎片 |
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 |
160202 |
每片重0.4g |
山西潞州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长治药品分公司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142008 |
不合格 |
[含量测定] |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
参芪五味子片 |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601273001 |
每片重0.26克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312010 |
不合格 |
检查(重量差异)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