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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食药监局:2批次化妆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7-02-16 20:10

讯 2017年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验,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本次发布的《2016年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乌鲁木齐彩乃姆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彩乃姆高级彩色焗油(21.咖啡色)(2016-05-25/2019-05),被检出pH项目不合格;和田市楼兰化妆品厂生产的1批次板蓝花养发洗发液(2016/07/05 2019/07/04),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2016年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样品编号

产品名称

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

生产企业名称

抽样单位

检验依据

检验机构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1

2016HZ0049-JD

彩乃姆高级彩色焗油(21.咖啡色)

2016-05-25/2019-05

乌鲁木齐彩乃姆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QB/T 1978-2004

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pH

2

2016HZ0187-JD

板蓝花养发洗发液

2016/07/05

2019/07/04

和田市楼兰化妆品厂

和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QB/T 1974-2004

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菌落

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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