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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药监局:3批次食品复检不合格

2017-03-07 18:30

   讯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被抽检单位复检申请,对前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显示3批次产品不合格。

  针对不合格产品,有关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处置。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样品名称

产品批次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标示生产单位

(供货商)

复检项目

检出值

限值

风险描述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手册》

2016年版)

鸡蛋

20161227

(购进日期)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希尔顿酒店分公司

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二环南路2888

济南振环有限

公司

氟苯尼考

14.5μg/kg

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已广泛用于动物抗菌药,但蛋鸡产蛋期是禁止使用此类药物。

香菇草鸡

20161214日(生产日期)

济南顶好食品有限

公司

历城区遥墙镇大码头村

济南顶好食品

有限公司

亚硝酸盐

37mg/kg

30mg/kg

亚硝酸盐可用于食品防腐、护色。在肉制品中使用,可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长期过量食入亚硝酸盐有害人体健康。

老济南浓香型白酒

2016420日(生产日期)

山东裕龙酿酒有限公司

市中区党家镇裕龙工业园

山东裕龙酿酒

有限公司

己酸乙酯

0.64g/L

0.702.20 g/L

白酒中的己酸乙酯属于理化指标。用于有机合成、人造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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