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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食药监局抽检:10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2017-08-11 22:17

据博山政务网发布的《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5期(总第48期)》,近期,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的餐饮具、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抽检餐饮具1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调味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水产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酒类2批次,饮料9批次,豆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面制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在博山区源泉镇中心学校抽检的1批次廖味斋三级酱油(酿造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N计)项目检出值为0.085 g/100mL,标准规定为≥0.40 g/100mL。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在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抽检的1批次虾皮中苯甲酸项目检出值为0.013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在博山蛟龙龙盛饭店抽检的1批次调味料酒中苯甲酸项目检出值为1.1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在博山区蛟龙峰兴酒家抽检的1批次盘子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在盆泉小学幼儿园食堂抽检的1批次勺子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在博山区石马镇桥东小学食堂抽检的1批次勺子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在博山区源泉镇中心学校食堂抽检的1批次勺子(自消毒)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八)在博山区崮山镇裕禄学校抽检的1批次勺子(自消毒)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在博山石马镇鑫永饭店抽检的1批次小盘子中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在山东农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抽检的1批次宽粉条中二氧化硫项目检出值为0.053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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