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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质监局抽查1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 全部合格

2017-09-12 16:06

据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9月11日消息,该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全市10家企业的1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质监部门提醒,日常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最好不要将食物置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加热,不要盛放温度太高的食物。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不要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长期存放食物。同时注意餐饮具上的生产日期和标注,不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未标注能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餐饮具不能使用微波炉加热。

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7年9月

序号

监督抽查性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及批号

检验结论

不符合主要项目

1

市级专项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餐勺)

PP

湖州环球新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12

P

/

2

市级专项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饮料杯盖)

PP

湖州双林仁和塑料制品厂

2017.04.16

P

/

3

市级专项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PET15ml

浙江合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7.04.01

P

/

4

市级专项

塑料瓶

PET

浙江麦吉士食品有限公司

2017.05.20

P

/

5

市级专项

商品零售包装袋

630×330×0.03mm

湖州菱湖云方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2017.04.10

P

/

6

市级专项

商品零售包装袋

内装物20kg

湖州山河包装物资有限公司

2017.04.10

P

/

7

市级专项

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

PET/VMPET/PE

湖州天旺印刷有限公司

2017.05.03

P

/

8

市级专项

多层复合包装膜(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BOPP/VMCPP

湖州市万隆印刷有限公司

2017.04.24

P

/

9

市级专项

纸杯

280ml

湖州市菱湖天庭包装制品厂

2017.02.10

P

/

10

市级专项

食品包装纸

40g/m2

湖州立丰纸业有限公司

2017.03.10

P

/

注:1.本表格内容应根据监督抽查信息如实填写,无此项内容的,则以“/”标示;

2.检验结论分为两种:检验结论为“符合监督检查要求”的,以字母“P”表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以字母“F”表示;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拒检”;

4.不合格项目应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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