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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药监局通告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情况

2018-04-13 16:26

4月13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粮食加工品等2类食品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含餐饮具) 2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凤翔县鸭掌门火锅店使用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个/5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面碗,检出大肠菌群(个/5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凤翔县、岐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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