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LG电视投诉 | 投诉品牌 |
LG液晶电视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刘先生 | |
投诉诉求 |
尽快解决问题 |
投诉详情:
LG欺骗消费者,液晶电视机3年屏幕质保形同虚设!
2014年4月18日在苏宁电器购买65寸LG液晶电视,型号:65LA9700-CA,当时LG宣传屏幕质保3年。就在前不久,2016年12月初,LG电视左上角出现灰癍,于是在2016年12月8日拨打LG全国服务热线400-819-9999报修。第二天维修人员联系我并了解了电视情况,直接说电视屏幕问题,要换屏得申请。可是等了好几天,我再联系维修人员说屏幕申请不下来,让我退换货,但是要给他们折旧费。
之后我多次联系LG客服反映自己的想法,换同型号新屏,结果都是以“无配件”为理由拒绝给我维修。我觉得LG当初承诺的3年屏幕质保没有兑现,欺骗了消费者!而且屏幕缺少责任完全在LG及供货商,因为这种原因导致了消费者不得不退换货,所以这折旧费不应该有消费者承担!3年未到,为什么还要继续给LG钱?!请为消费者主持公道!谢谢
最理想是换同等型号新屏;如果要退货,要全额返还给我购买费用(21700元);如果只能换货,只换当前21700元档次的配置性能高于65LA9700-CA的电视机。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