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LG电视投诉 | 投诉品牌 |
LG平板电视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陈先生 | |
投诉诉求 |
质保期从2015年7月的维修时间起计,免费更换屏幕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3年11月花费12999元在广州广百百货购买LG平板电视一台,型号55LM8600-CE,系列号为302NDNUE3559,因家庭装修,让广百百货在2014年4月左右才送货上门并通知厂家派人上门安装。 该电视使用刚过一年,便于2015年7月发生故障,故障体现为,显示屏满屏出现从上到下,间隔等分为5mm左右的水平横纹,凑近屏幕看,应该是每隔5mm左右少了一条由水平像素点构成的水平线(一排水平暗点),经向LG报修,更换了一块屏幕予以解决。
没想到两年刚过,在2017年9月,这块更换后的屏幕又出现了一模一样的问题,这次LG以上次保修并非更换,不能从新计算质保期,而按发票时间已过3年为由拒绝保修。
本人认为,显示屏为平板电视的关键部件(LG服务热线承认屏幕价格占电视机价格的2/3),在短短3年多一点的时间便出现两次相同的故障,应该视为更换,从而重新计算质保期,免费予以更换屏幕。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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