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快手投诉 | 投诉品牌 |
快手-飞龙舌兰 |
投诉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 | 投诉人 |
刘女士 |
投诉诉求 |
500元赔付,不接受调解 | ||
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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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6日在快手平台的商家店铺购买商品订单号:78577714288842未按规定期限内发货,后发货物流存在异常,本人与物流沟通系商家原因!于12日取快递时发现快递袋内仅为一张A4纸和手机挂件!未见所购物品!在此之前与商家就该物品发货情况沟通过,商家也从未告知该商品已告罄请勿购买!属于典型欺诈发货,该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以下诉求 1.退还全部货款 2.支付三倍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3.要求监管部门依法对商家进行查处 存有相关商品信息交易证据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