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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去哪儿网用旅游综费发票代替订机票的差额发票导致我的损失该不该赔偿?

2018-04-02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其它网购投诉
投诉品牌
去哪儿网
投诉地区
上海市 -- 虹口区
投诉人
郑先生
投诉诉求
一、退还差额发票(旅游综费发票)的1950元;二、出具证明“旅游综费”发票事实为订购机票的差额发票,不是旅游费;三、书面向本人道歉!四、赔偿为联系此事的电话费用。


投诉详情:
       投诉主题:去哪儿网用旅游综费发票代替订机票的差额发票导致被单位误认为是旅游而遭退款并写检查
投诉详情:
      2015年在去哪儿网,订购了2015年4月26日西双版纳-上海的飞机票2张,共4370元,4370元中包括:行程单:2360元,差额发票:1950元,保险费:40元,快递费:20元。但在事后收到的差额发票却为“旅游综费”发票,导致在2017年12月的单位审计中,因“旅游综费”认定是旅游费,本人只能退款1950元,并作检查,造成本人经济与精神双重损失。
 
投诉理由:
      1、在去哪儿网订购的是机票4370元,其中机票差额为1950元,但收到的机票差额发票却为“旅游综费”发票,2018年3月28日,去哪儿网对旅游综费发票开具了证明,只证明了订购机票存在机票差额,此发票为机票差额发票,未证实旅游综费不是旅游费用,导致单位将“旅游综费”误解为旅游费用,本人作了退款与检查。
       2、根据《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销售代理人销售机票时,必须按照实收票款金额填开机票,严禁虚开票面金额。 根据 民航局发布的《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自2008年自4月11日起实施)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的,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去哪儿网明显违法了
 
解决方案:
       1、退还差额发票的1950元;
       2、出具证明“旅游综费”发票事实为订购机票的差额发票,不是旅游费;
       3、书面向本人道歉!
       4、赔偿为联系此事的电话费用。

厂家回复:此单已经对接法务与税务进行开具相关证明,已经告知会在今天给用户邮寄出原件,用户表示认可,无其他事情,协商成功快递单号:880538512922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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