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豹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9年1月5日起,召回部分2007年10月21日 至2008年3月11日期间生产的捷豹XF轿车。在中国境内涉及数量共计约8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某些情况下,会由于组合仪表报警音输出波形振幅过大,喇叭线圈和鼓膜过度振动而造成喇叭失效,进而导致车辆声音报警信号缺失。捷豹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修,升级最新仪表板软件以消除隐患。对仪表板喇叭不能正常工作的,将先予以更换相关零件再升级软件。
捷豹汽车公司将通知相关客户前往就近授权维修中心对车辆进行免费检查和维修。相关客户还可以拨打服务热线:800-820-8955或400-820-8955进行咨询。用户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65537365,了解本次召回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