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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召回部分普锐斯汽车

2014-02-12

   日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2月12日开始,召回2011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8日期间生产的普锐斯汽车,共计3210辆。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车辆由于控制程序不完善,在加速等高负荷行驶时,会造成混合动力系统的逆变器升压用元器件损坏,车辆警告灯点亮报警,车辆进入安全行驶模式,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无法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车辆控制程序,以消除安全隐患,并为相关车辆的该零件提供终身无偿保修。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信件发送方式通知车主,同时由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车主可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未开通800的地区或手机用户可拨打电话400-810-1210了解详细情况。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