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野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11月30日起,召回2015年7月2日生产的日野700牵引车,共计1辆(VIN清单详见附件1)。
本次召回的车辆由于控制电脑的程序数据值未随后桥速比值的变化而变更,导致最高车速超过了车速表的车速指示范围。而这种情况则不能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日野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的车辆免费设定变更控制电脑的程序数值,降低车辆的最高速度,使其符合车速表的最高车速表示范围。(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召回通知书见附件2、3、4)。
日野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用户,同时经销店(详见附件1)也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65908858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