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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宝马汽车

2016-04-07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从2016年5月25日起,召回部分进口7系汽车,生产日期为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12月11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311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过程中的缺陷,气囊控制单元内部可能残留有冲压过程中切下的小金属片。在某些情况下,金属片可能移动并导致控制单元内部电路短路。此时气囊控制单元将进入短暂的重启过程。重启过程中气囊控制单元将无法工作,同时车辆的气囊警告灯将点亮。此种情况增加了车辆乘员在需要气囊展开的碰撞事故中受伤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整体更换新的气囊控制单元,以消除该缺陷。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在召回计划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30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等有效方式,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召回正式开始后,宝马授权经销商将根据档案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预约相关车主实施召回。用户也可登陆质检总局网站检验监管司(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