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旅行箱包等7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7〕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6年底,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旅行箱包、电磁灶、移动电话、智能马桶盖、羊绒针织品、婴儿纸尿裤(片)、运动鞋等7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抽查了257家企业生产的275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有200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2.7%;检出7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3%。
本次抽查中旅行箱包、电磁灶、移动电话、智能马桶盖、婴儿纸尿裤(片)等5种产品均为首次开展电子商务国家监督抽查,羊绒针织品和运动鞋为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超过50%的有3种产品,分别为旅行箱包60.7%,电磁灶57.6%,智能马桶盖50%。婴儿纸尿裤(片)产品未发现不合格。剩余3种产品不合格检出率分别是:运动鞋20.4%,移动电话13.9%,羊绒针织品15.3%。
(二)样品来源。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王府井、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1号店、麦包包等9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中,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唯品会、亚马逊、麦包包等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28批次旅行箱包,涉及28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当当网、1号店等6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33批次电磁灶,涉及31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36批次移动电话,涉及33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当当网等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30批次智能马桶盖,涉及2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1号店等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59批次羊绒针织品,涉及58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0批次婴儿纸尿裤(片),涉及35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唯品会、苏宁易购、王府井等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9批次运动鞋,涉及43家生产企业。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抽查B2C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9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另外,在京东等8家电商平台抽查均以平台自营产品为主,在天猫平台抽查以旗舰店、品牌专卖店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问题较多产品。本次抽查产品中,2016年电磁灶线下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检出率为71.2%,旅行箱包、移动电话、运动鞋3种产品以往线上或线下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检出率均在20%-30%之间。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
(四)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电磁灶产品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情况严重。共抽查33批次电磁灶,发现不合格产品19批次,全部存在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情况,且有17批次存在电磁辐射骚扰不合格情况。二是智能马桶盖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现象突出。抽查发现的15批次智能马桶盖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存在接地措施不合格情况。三是旅行箱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严重。共抽查28批次旅行箱包,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全部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旅行箱包。抽查了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0.7%。检验了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度、缝合强度、箱(包)锁、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7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都是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表现为拉杆脱出、提把损坏或包体开裂。
(二)电磁灶。抽查了31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7.6%。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热效率)、能效等级(待机状态功率)、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等2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9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都存在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情况,另外,有17批次产品电磁辐射骚扰不达标,7批次产品能效等级(热效率)超标,5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2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1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
(三)移动电话。抽查了33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9%。检验了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等13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产品发热要求不达标,3批次产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不合格,3批次产品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不合格,2批次产品直插式设备不合格、1批次产品抗电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气绝缘不合格。
(四)智能马桶盖。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耐热和耐燃、冲洗水温度、暖风温度、坐圈温度、肛门冲洗力、冲洗装置水压和流量特性、喷嘴动作时间等22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4批次产品存在接地措施不达标问题,10批次产品耐热和耐燃不合格,3批次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1批次产品结构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与2016年线下智能坐便器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比,合格率相差3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本次抽查的29家企业中,有12家企业与线下抽查不一致,为新增企业,新增企业占比达到41.4%。这12家企业中,有9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达到75%,拉低了整体质量合格水平。二是本次抽查产品普遍价格不高,30批次产品均价为1603元,产品使用材料、功能配置、零配件等均与线下抽查产品有所不同。如线下抽查产品喷水管的材质以不锈钢和塑料为主,而本次抽查产品喷水管以塑料为主;线下抽查部分产品的坐垫与本次抽查产品相比,使用了阻燃等级不同的材料等。
(五)羊绒针织品。抽查了58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3%。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1批次产品存在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等多个项目不达标的问题。
(六)婴儿纸尿裤(片)。抽查了35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检验了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滑渗量、回渗量、渗漏量等10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运动鞋。抽查了43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4%。检验了剥离强度、耐磨性能、耐折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帮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衬里)、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内垫)、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帮面)、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衬里)、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内垫)等10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耐磨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耐折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智能马桶盖接地措施不合格,电磁灶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不合格,旅行箱包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1. 2016年电子商务旅行箱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2. 2016年电子商务电磁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3. 2016年电子商务移动电话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4. 2016年电子商务智能马桶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5. 2016年电子商务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6. 2016年电子商务婴儿纸尿裤(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7. 2016年电子商务运动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