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洋河迎宾酒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投诉人 |
丁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还欺诈所得预付款,诚信经营 |
投诉详情:
洋河迎宾酒依洋河股份身份带我考察洋河酒厂本部 跟我谈合作签合同,合同签字后,拿去盖章以后才发现不是洋河股份而是江苏洋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要求洋宾公司退还合同预付款。(在受邀考察前与工作人员已经说清楚了,…“我只代理洋河股份自产自销的产品,工作人员说就是洋河股份自产自销的产品,并且是蓝色经典的换代产品”)
厂家回复:关于丁先生投诉经过了解:公司对于经销商考察洋河基地品尝洋河产品,都是正常行为。收据合同现场给客户签字确认(合同已确认酒品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酒)甲方:江苏洋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丁**。根本不存在他所说情况,因为合同甲方盖章,非常清楚,他本人也应知晓。丁**前期和我公司招商经理沟通后,双方已经达成走法律程序,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公司坚决配合: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有异议,也建议走法律程序,更好的维护各自的权益。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