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中国平安车险 |
投诉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投诉人 |
孟女士 |
投诉诉求 |
赔付维修费用16000元 | ||
投诉详情:
我于2025年9月5日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平安保险定责为走我自身车损险维修。次日送修,9月28日维修完毕。维修费用18000元,平安车险定损员在整个维修过程中没有告知我不能按价赔付,车辆维修完毕后我主动联系定损员荆晓峰,告诉我只能赔付10000元,我不能接受,多次投诉无果。荆晓峰告诉我就是只能赔付10000元,不能接受就去起诉。 我正常购买了平安车险,车辆发生事故后我理应得到平安应有的服务的和赔偿,但是在整个理赔过程中荆晓峰没有主动与我联系,只在维修完毕后告诉我不能按价赔付,不接受就去起诉。 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我正常购买了保险,难道我出险后想要得到应有的赔偿就只能去起诉吗?消费者的权益何在?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