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飞鹤乳业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潘先生 | |
投诉诉求 |
让奶粉店赔偿,检查孩子身体 |
投诉详情:
飞鹤乳业销售渠道售卖过期奶粉,残害幼儿,天理不容。
家中留守老人带着不满3岁的小孩在家,老人有白内障,视力弱。
老人于2017年6月30日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齐老加加爱奶粉店购买奶粉,因飞鹤是大品牌,家中老人出于对飞鹤品牌的信任,就购买了飞鹤启越3段奶粉。10天后,孩子拉肚子发烧,刚开始以为是感冒受凉,去看医生,吃药,一直没效果,家中老人想到奶粉,让邻居帮忙看奶粉外包装,发现奶粉生产于2015年10月18日,到期日期是2017年4月17日。
老人拿着吃空的罐子找加加爱奶粉店交涉,当时奶粉店承认了,会联系厂家赔偿我家老人几罐奶粉,而且把奶粉罐子也留下了。第二次去奶粉店询问厂家处理进展,此时奶粉店却死不认账,坚决不承认卖过飞鹤奶粉。
我于2017年7月15日联系飞鹤乳业客服投诉,客服答复飞鹤启越已卖其他公司,会联系飞鹤当地负责人了解情况。
2017年7月18日,我又联系飞鹤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启越已卖给其他厂家,飞鹤也无法处理。既然已把启越卖掉,为何还允许新厂家使用飞鹤奶粉包装?现在出了问题就一味推卸责任,老人是因对飞鹤的信任,现在却因信任遭遇不公。请飞鹤乳业处理此事,抱着对消费者负责人的态度,在赚钱的同时不应该丧失企业的社会责任心。
我又联系新厂家哈尔滨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给我的答复是产品是2015年生产的,那个时候还是飞鹤乳业的销售渠道,是飞鹤供货的,应该找飞鹤。
互相推诿,推卸责任,这不是负责任、有社会公德心的企业应有的风格!
飞鹤乳业的销售渠道销售过期奶粉,残害幼儿身体,天理不容,要奶粉店赔偿,为孩子检查身体!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