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食品烟酒 | 投诉品牌 |
乐购超市张家口胜利店-家爱格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于女士 | |
投诉诉求 |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1000元 |
投诉详情:
我于2017年9月17日在张家口市经开区乐购超市买了1.73看过的鸡蛋共16.19元,合到单价为4.68每斤(市场价当时为5.3每斤,听着挺便宜,就买了一版,寄到用保鲜膜加纸板包装,保鲜膜裹了很多层,无法看到鸡蛋新鲜不新鲜),回家老人做法第一天煮了发现吃到嘴里不对劲,仔细一看鸡蛋清和黄发青黑,以为是个别问题,第三天煮出来就是图片上的样子,我再仔细把所有鸡蛋看了一遍,发现鸡蛋皮上都是霉粉,完全就是明知道有问题还要裹起来销售。
我于九月21日拿着剩余的鸡蛋到超市提出赔偿,安装2015年10月1日执行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我索赔1000元,对方表示知道这个规定但是不愿意赔偿这么多,让我经公处理。我打了当地的12315无人接听,食药局表示只会对事件进行立案,进行核实,但是不给主张赔偿。消防者的权益就这么泡沫了吗?这家超市在当地也是大超市了,竟然公然销售如此黑心商品,可见当今的法制社会还是嘴上说说而已,食药局有没有处罚商家,我们也无从获知,鸡蛋没准儿还在货架上销售,谁吃了,谁买了?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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