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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泉山区澳新澳百货经销处

2017-10-03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食品烟酒
投诉品牌
淘宝网-“crown澳洲代购生活馆”
投诉地区
四川省 -- 资阳市
投诉人
付先生
投诉诉求
10倍赔偿


投诉详情:
    被起诉人名称:公司名称 :  泉山区澳新澳百货经销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311600392516
    注册地址 :永嘉花园***
    法定代表人 :张秀*
    公司类型 :个体
     本人于2017年9月24日,在淘宝网网店“crown澳洲代购生活馆”购买“国内现货 Healthy Care辅酶Q10胶囊150mg100粒 [交易快照]”共2件,总价值为360元整。订单号为: 64268856622881275
    收到货后,查看该产品后发现,该产品没有任何保健品和药品的批文,属于普通食品,该产品也没有任何中文标签,该产品里面含有辅酶Q10辅酶Q10在中国药典里面记录着属于辅酶q10为辅酶类药,辅酶Q10没有在国家食品资源,新食品资源,药食两用名单里面,该产品属于在普通食品里面添加药品,故存在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酶Q10”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因此商家涉嫌销售不合格不安全食品。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款规定禁止“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特此投诉,希望贵局给予受理,并按《食安法》依法维权,给予退一赔十处理.并给与举报奖励书面回复,依法查处。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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