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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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平台 |
投诉地区 |
山西省 -- 太原市 | 投诉人 |
王女士 |
投诉诉求 |
撤销支付赔偿 |
投诉详情:
投诉滴滴出行平台:12月7日预约早上7:35的顺风车,我到达上车位置后发现司机酒驾,满车酒味,还私自拼车,我不敢坐这样的车,因为着急上班,不得不取消当前订单,之后滴滴平台判定是我的责任,需要是支付司机3元补偿费用,不支付不能再使用滴滴叫车,我已向滴滴客服说明情况,是滴滴司机的问题,我才取消的订单,可是滴滴客服给予的答复是这3元补偿费依然是我付,至今我的滴滴平台不能再使用。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