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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韩国爱慕婚纱摄影拒绝退还押金的猫腻

2017-03-21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其它网购投诉
投诉品牌
厦门韩国爱慕婚纱摄影
投诉地区
浙江省 -- 宁波市
投诉人
许女士
投诉诉求
退还订金


投诉详情:

         逆天的厦门韩国爱慕婚纱摄影(商家微信:1803911811;商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7楼B12)
因商家没法在约定时间内安排档期的缘故,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当时已返回宁波,要求退订金一再被拒,商家强制消费者2年之内再到厦门其店拍摄,对于如此强制消费的商家实在无法气愤。

        2017年1月中旬,本人通过微博渠道得知厦门韩国爱慕婚纱摄影,并通过与其客服微信了解拍摄的有关事项。下文是事件的经过:
1、起初,与第一位客服沟通的时候没有被告知厦门住宿需要单独收费,换第二位客服,说要加住宿费,可以,加上。最终,加住宿费之后,预定了套餐5399的婚纱拍摄服务。
2、明确告诉客服,老公是军人,时间很不自由,拍摄日期暂定在2月4、5、6号,满口答应,并承诺如果拍摄时间有变的话,只需提前三天跟他们沟通就可以的。
3、与客服谈好拍摄的具体需求后,被告知应先缴纳1000元的订金(通过微信转账),没有任何提示也没有告知订金不能退还,只是在交钱之后出示的收款单上很小的字体写出来(以拍照形式发送给我)
      我认为,作为商家,要么应该提前出示收据模板,提醒消费者仔细看清收据里面的注意事项之后再索要订金,要么在订金收取之后告知消费者若档期无法满足不再拍摄的话,订金是拒不退还的霸王规定。
4、原本计划5号拍摄,由于临时有事,需要推后至6号拍摄,按之前沟通好的提前三天跟客服联系,得到的回复是:“不好意思,6号的档期满了,一再要求我们改到5号或者7号。。”多次主动联系客服,客服的回复总是“好的,会尽快跟您联系”就再无音讯。再次询问时,依旧是“档期已满,会再沟通”,就一直没给答复,4号又等了整整一天没人联系答复,催促客服还是那句“会尽快让经理跟我联系”。眼看拍摄无望,部队又打电话来要求提前回去上班,于是放弃了拍摄,5号中午赶回宁波。人刚走,商家又说6号可以拍了。可是此时我们人已经回部队了。
5、商家以此为由拒绝退还订金,认为他们最终确实给我们安排了6号的档期,是我们自己回去宁波导致无法拍摄的。
那么请问:
第一,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没有得到商家确切回复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应该对着无望的事情一直等待?
第二,军人在返回部队之后,接到商家的回复后应该马上返回?国家和个人孰轻孰重,相信大家心里都有答案吧!
第三,商家拒绝退还定金,且告知有效期是2年或者转让给朋友,这难道不是强制消费?
6、拍摄婚纱照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可是商家霸道的言论和服务,已经彻底破坏了我们原本想要拍摄的美好心情,出现问题的时候,态度强硬,除了表明档期已满和订金不能退还之外,没有任何积极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法。

投诉内容属实~可查证~

http://厦门韩国爱慕婚纱摄影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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