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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电”充电宝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先生 | |
投诉诉求 |
街电公司向我道歉,并整改广告标识语。 | ||
投诉详情:
8月23日19点左右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2068号南侨花园1楼(近南山医院)缪氏川菜消费,在该店租借“街电”充电宝,服务员说该充电宝免费,而且上面也标明免费租借,我便租借来用大约2小时,归还时却扣费2元(当时交押金99元)。我认为该街电充电宝公司,欺骗消费者,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犯。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