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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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肌械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投诉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投诉人 |
苏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还未使用天数费用 | ||
投诉详情:
投诉对象:新疆肌械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机械牛24h自助健身(金茂C座)投诉事项:预付式消费纠纷,商家拒绝退还未使用费用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2月1日在该商家办理了价值99元的“30+5单店卡”,订单核销后仅使用6天,因突发急事无法继续履约,申请退还未使用部分费用。商家以“核销后不退”为由,要求扣除20%手续费及每天19元的高额费用,该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依法无效。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商家退还未使用部分费用,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商家标注的“核销后不退款”属于单方格式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纠纷的司法解释,该条款依法无效,不能作为拒绝退款的依据。
核销只是服务开通凭证,不等于放弃未使用部分的退款权利,我购买的是35天服务,仅使用6天,剩余29天未产生任何服务成本,商家应当退还对应费用。我提出的是按未使用比例退款的合法合理诉求,并非无理要求。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